美国绿卡为子女移民申请绿卡
F2B为美国亲属移民签证,受签证排期限制,属于第二优先类,条件如下:
- 1、F2B是指美国绿卡持有人为其已满21周岁成年未婚或离婚子女申请移民;
- 2、美国绿卡持有人不能为父母,已婚子女或兄弟姐妹申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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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家需要明确该申请的目的。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者(申请人)可以为亲属(被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该申请,进而确立这一亲属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该申请仅仅是向美国政府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并不意味着被申请人可以获得绿卡。被申请人需要在之后通过填写绿卡申请表格。
第二,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可以为以下的亲属申请:
- (1)配偶;
- (2)您不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 (3)你年满21周岁未婚的子女(需要排期);
- (4)您已婚的子女(需要排期);
- (5)您的兄弟姐妹(需要排期并且您必须年满21周岁);
- (6)您的父母(您必须年满21周岁)。
如果您是绿卡持有者,您可以为以下的亲属申请:
- (1)配偶(需要排期);
- (2)您不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需要排期);
- (3)您年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需要排期)公民申请家属更快,更方便。
第三,除了知道谁可以申请外,权立宏律师还需要谈一下谁不可以申请。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 (1)如果收养关系发生在子女16周岁后,美国公民或者绿卡的养父母将不能为收养的子女申请,而且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的被收养子女也不能为养父母申请;
- (2)如果子女通过收养关系获得了美国公民或者绿卡身份,将没有资格为亲生父母申请;
- (3)如果登记结婚时继子或者继女已经年满18周岁,将不能为该继子继女申请;
- (4)如果结婚登记时一方没有到场等情况;
- (5)通过上段婚姻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或者绿卡的人,将不能为现任配偶申请,除非您持有绿卡已经超过五年,或者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段婚姻不是谋取绿卡而进行的假结婚,或者您上段婚姻的终止是由于您原配偶的死亡;
- (6)如果被认定您的配偶和您结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移民法,您将不能为您的配偶申请;
- (7)如果您和您的配偶在您曾经处于递解程序时结婚,您将不能为您的配偶申请,除非您有车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婚姻真实有效等,或者您的配偶婚后已经在美国以外生活超过2年;
- (8)最后,您不能为以下的亲属申请:爷爷奶奶、孙子孙女、侄子侄女、叔叔姑姑、表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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