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申请哪种工作签证?
申请工作签证:雇主可以根据工作类型和签证期限,以不同的方式为外国雇员申请工作签证。这里我们列出了美国最常见的工作签证类型。
美国的工作签证类型有哪些?
H-1B(专业人士)
如果申请人希望进入美国在预先安排的技术领域工作,他/她应该申请H-1B签证。该签证要求他/她打算工作领域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移民局将审查申请人的就业背景和个人资格,以确定他/她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申请人的雇主应向美国劳工部提交一份劳动条件申请表,包括雇主和雇员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
H-1B1(基于条约的临时工作签证)
在与智利和新加坡成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后,智利和新加坡的合格公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暂时在美国工作。智利和新加坡公民有资格成为主要申请人,如果他们的配偶和子女是其他国家的国民,则不受影响。H-1 b1签证申请人在选择工作场所时应具备在美国就业的条件,尽管雇主不必提交I-129表和移民工人申请,申请人无需在提交签证批准通知(I-797)之前申请签证,但申请人需要在向劳工部提交外籍工人认证申请之前申请签证。有关H-1B1签证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us-visas/employment/temporary-worker-vis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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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A(季节性农业工作者)
由于缺乏本地工人,美国雇主可以通过H-2A签证招募外国公民到美国。如果您需要在美国申请临时/季节性农业,您可以为H-2A申请非移民签证。雇主(或美国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通雇主)必须提交i-129表格,并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
H-2B(技术性和非技术性工作者)
如果您需要前往美国从事临时/季节性工作,美国将在缺少本地工人时申请H-2B签证。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工部的认证,以确认没有合适的美国公民竞争申请人的职位。
H-3(受训人员)
在美国接受一到两年的培训(研究生教育或培训以外的任何领域),申请H-3签证。这种培训是有偿的,允许申请人参加实际工作,但不允许从事生产性工作,前提是申请人所在国没有类似的培训。
H-4(家属)
如果您是H类签证的主要申请人,您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岁以下)将获得H-4签证,陪同您前往美国。然而,家庭成员可能不会在美国工作。
L-1(公司内部调职者)
如果你是跨国公司的雇员,你将申请L-1签证,为美国的上级机构、子公司或子公司工作。本文所述的跨国公司不限于美国/外国公司。要获得L-1签证,申请人必须属于管理层/执行层或具有专业知识,并由公司作为此类职位发送到美国,但该职位在美国前后的头衔并不完全相同。此外,在申请到美国工作的前三年,申请人必须在该跨国公司的美国海外机构连续工作。L-1签证只能在申请人的美国公司或附属机构为申请人准备好后申请。
L-1A类别适用于公司高管和经理,有效期最长为七年。
L-1B适用于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有效期最长为五年。缺点是,雇员必须在美国公司的海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L-2(家属)
如果您是持有有效L类签证的主要申请人,您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岁以下)将获得L-2签证,您的配偶也将有机会根据最近的立法申请就业许可。您的配偶必须持自己的L-2签证进入美国,提交完整的答复表I-765(可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获得)并支付申请费。然而,法律仍然禁止你的孩子在美国就业。
O类签证
O类签证主要针对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或影视制作行业及其必要的助理/陪同人员。此类人员必须符合10项标准中的3项或一次性重大成就,如普利策奖、奥斯卡奖或奥运奖牌。申请此类工作签证的优势是不需要正式的工作要约。也适用于那些能够证明在某一特定学术领域具有杰出成就并获得国际认可的优秀研究人员和专业人士,他们必须进入美国从事教职工作。
P(艺术家、演艺人员)
P级签证主要面向体育/表演文物、艺术家及其必要的助手/陪同人员。申请人必须得到国际认可。
Q类签证
如果你计划前往美国参加国际文化交流项目,目的是提供实际培训和就业机会,分享贵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你应该申请Q类签证。要申请此类签证,项目赞助人必须代表申请人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申请,以获得批准。
E-1签证
允许与美国有相关贸易条约的国家或地区的公民在美国从事贸易类工作。这类人或符合资格的公司的某些雇员也有资格获得E-1签证。
E-2签证
又称小额投资签证,允许个人在美国投资期间(通常)根据自己的意愿控制进入美国,在美国工作签证必须每两年更新一次,但可以无限期延长,仅适用于与该国家或地区的美国公民签订的相关贸易条约。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投资必须足以启动和运营业务。投资必须有风险,但不需要最低投资金额。
TN签证
仅适用于具有专业知识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专业知识可见此表。签证有效期为3年,可每3年续签。
R-1签证:允许宗教工作者(牧师和从事宗教职业的人)在美国工作最多5年。
此外,还有其他类别的工作签证包括CW-1(仅限北马里亚纳群岛自由邦过境员工)、E-2C(北马里亚纳群岛自由邦的长期外国投资者)、E-3(来自澳大利亚的某些专业人士)、H-1C(在美国劳工部确定的医务人员短缺地区工作的注册护士)、H-3(医学或学术以外的培训人员,这种工作签证也适用于残疾儿童教育方面的实践培训。),以及I(外国新闻、广播、电影或其他外国媒体的代表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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