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常见的医疗事故类型有哪些?
各种情况都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索赔——医生在手术期间待在患者的胃里,但无法判断患者是否可能导致心力衰竭。大多数医疗事故索赔属于以下类别之一:
1. 无法诊断。
医疗事故律师指出,如果一位称职的医生发现了患者的疾病或做出了不同的诊断,那么患者可能会提出可行的医疗事故索赔,而这反过来会导致比实际获得的结果更好的结果。
2. 治疗不当。
如果医生以其他主管医生所没有的方式治疗患者,患者可能会提出医疗事故索赔。同样,如果医生选择了适当的治疗,但无法进行治疗,也可能是不当行为。
3. 未能警告患者已知风险。
医生有责任警告患者已知的手术或疗程风险 – 这被称为知情同意的义务。如果患者一旦被恰当地告知可能的风险,就会选择不执行该程序,如果患者因手术受伤(医生应该警告可能发生的方式),医生可能会对医疗事故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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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疗事故案件规则是什么?
许多州都有针对医疗事故索赔的特殊规则和程序。了解这些规则并仔细遵循这些规则非常重要。
1. 必须在受伤后立即提起医疗事故案件。
在大多数州,您必须相当快地提出医疗事故索赔 – 通常在六个月到两年之间,具体取决于州。(医疗事故律师指出您必须提起诉讼的时间段称为“ 诉讼时效”。)如果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法院将不论事实如何驳回诉讼。
2. 特殊医疗事故审查小组。
医疗事故律师指出许多州要求患者首先将索赔提交给医疗事故审查小组。该专家小组将听取论据,审查证据和专家证词,然后决定是否发生了不当行为。专家组的决定并不能取代实际的医疗事故诉讼,专家组不能判给损害赔偿金,但这是一个患者必须在诉诸法庭之前必须跳过的箍。审查小组的调查结果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法院通常依靠审查小组的调查结果,即在审判前不会发生任何医疗事故。
3.特殊通知要求。
一些州要求患者在提交任何内容之前,以基本描述的形式向医生通知医疗事故索赔。
4. 需要专家证词。
专家意见通常是患者病例的重要特征。审判时通常需要合格的专家。(通常,在开始审判之前,在医疗事故审查小组程序中需要专家证词或专家宣誓书。)州规则因使某人有资格提供专家医疗证词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该人是具有特定领域经验的人有问题的。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不需要专家证词,例如在手术后将手术巾留在患者体内时。
5. 损害赔偿限额。
许多州限制或“限制”可以授予医疗事故患者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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